声明人:孙丽英、郭秀改
在奥运期间,由于怕心,违心的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作废。自己知道错了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0/1980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