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良健
被非法关進监狱,被迫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0/1980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