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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东辉 我是九七年三月二十五得法的,得法后很多病都好了,没吃过一粒药,天天跟同修一起学法、炼功。七二零后,我遭到邪恶的残酷迫害,全身被电棍电的象紫茄皮一样。后来由于学法不深,主意识不清,我配合邪恶写了“五书”,在劳教所呆了三年,回来后就不炼了。然而慈悲的师父没有放弃我,在恩师的点化下,我又开始炼功,从新走回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在迷失的日子里,配合邪恶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就听师尊的,加倍弥补过去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1/1980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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