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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国荣

   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单位邪党书记和政宣办主任找我谈话说不准炼法轮功,否则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。我当时违心的讲了:“中央要硬性规定不给炼,那就不炼了。”虽然这是口头上的应付话,是假意说的,但作为一个修炼大法的人是绝对不应该的,这是对师对法的不敬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说的那句话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1/1980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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