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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韦良庆 九九年大法被迫害时,我曾经在别人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过字,现声明:当时所签的字无效,同时声明:过去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跟随师父修炼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1/1980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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