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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琴华

    九八年得法轮大法。由于自己悟性低,对大法认识不清,曾说过、做过不敬的言行。在2000年12月在洗脑班,在诬蔑大法的名单上我签过字。在社区610那里不知是什么我也签过字。以上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信大法一修到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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