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颖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在单位和片警的逼迫下,填写过几次表格,并“保证从此不炼法轮功”,还说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