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孟俭、高玉明
我们曾在诬蔑大法的布标上签过名,也曾写过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的“认识”,还曾放弃过修炼,走过弯路。现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