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要红梅
九九年7.20大法遭迫害,大法弟子被迫害,我曾被610强迫写过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郑重声明:我所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彻底作废。一律无效。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坚修大法,圆满随师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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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