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顾明聪
08年8月,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6个月后,被非法判刑4年。在监狱,说了违背大法的话,同时还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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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