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维芝
曾把大法书烧了,犯了弥天大罪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