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栗传民
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晚,突然遭到恶警绑架,后来被劫持到市看守所,被非法关押近四十天。在回家时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/198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