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吉林省高桂苓
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弟子1999年7.22以来,在公安局派出所的逼迫下违心地写了不进京上访、不串联等书面和口头保证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,今后一定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加倍努力在讲清真象中尽力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1.27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9/7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