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庆华
在大法被迫害的初期、由于本人学法不深、说过“不炼”的话并签过名。特此声明,以前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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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3/1982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