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花
7.20以后,所谓的“保证”、签名等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用我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过错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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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4/1983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