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娟
在08年奥运期间被跟踪绑架、送進洗脑班,答应它们“不参与法轮功一切活动”,在所谓的“誓言”上签了名,等等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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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5/198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