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如兰
我在2006年,把大法书和法像部份烧毁,放弃了修炼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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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5/198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