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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逸娴

    九九年底的某一天,派出所所长到我家,抄走我的手抄《转法轮》及《转法轮》宝书,并把我叫到办公室训话,说不写“认识”就劳教我。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认识”交给了他。现在回想起来,实在是对不起恩师、对不起大法,我深感痛悔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7/1985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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