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达贵
一九九九年七月曾向所在单位签过“不炼功、不上访”的“保证”,并向居委交了大部份大法书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跟上正法進程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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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7/1985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