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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路金华 我九九年七二零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后,在单位逼迫下,违心向邪恶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现严正声明:“保证”及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定实修,信师信法,坚决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决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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