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花
由于怕心,把《明慧周刊》、《正见周刊》等给烧掉了。曾经答应警察“不去北京”的话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8/198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