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安华
七年前,在拘留所里,做出了出卖自己良心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检讨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9/1986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