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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新灵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一:对教委所写的谤师谤法的文章及“不修炼“的保证全部作废。二:对丈夫多次说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及焚烧大法书籍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三:在洗脑班所写的对师对法不敬的文章及“不修炼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四:在看守所所写的对师对法不敬的文章及不修炼的文章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精進实修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0/1986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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