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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梅

    08年5月27日上午8点,我市公安分局伙同我辖区派出所到学校非法抓我,非法抄了我的家,抄走电脑、打印机、资料、存折、现金等等,在派出所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出来后,还说出了一个同修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2/1988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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