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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春阳 我在小学二、三年级时,老师让我们去签字,当时老师也不说签什么字,我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名。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是为了污蔑法轮功强迫我们签名的。现在声明:当时我所签的对不起大法的字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.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2/1988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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