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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权珍

    我得法后身心受益。二零零零年五月份,我给当地公安局、派出所发了劝善信,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,迫害了二十多天。从看守所出来后,单位领导要我停职反省,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二零零一年,又被邪恶从家里强行送到派出所,家人代写了“保证”。二零零一年六月份又被恶警从单位绑架到洗脑班,后被非法拉到当地看守所,非法关押了三月多后,被非法劳教一年。写了所谓的“三书、日记、心得、月结”,同时还协助恶警对同修“夹控”,还写了几封叫同修放弃修大法的信。二零零二年五月,释放出来后将大法的书籍、音像交到610,还跟随恶人、恶警迫害同修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3/1988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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