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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绍芬 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交出了大法的书。二零零零年三月,我参加了当地的一个法会,被非法抓捕,送往县拘留所。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。二零零零年七月,被非法抓進拘留所,配合了邪恶,说出了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3/1988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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