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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范维秀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二零零零年上半年,邪恶把我叫到派出所审问,我虽然没有给他说真话,但签上了我的名字。这年冬天,当地派出所、保卫处、市公安到我家捣乱,逼我交出了《转法轮》一本。师父发表《走出死关》经文后,我才认识到这是我的两个污点。二零零零年圣诞节前一天,我与同修出去散发真相资料被人举报,送派出所关了24小时,罚款300元。回来以后,邪恶把我叫到保卫处签字,我拒绝了,后来他们叫我的丈夫(常人)去签了字,事后我才知道,这也是我自己修的不好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;丈夫代我签的字作废。多学法,改正错误,走好最后修炼的路,不辜负师父的期望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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