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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连珍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后,邪党迫害大法的时候,为了保住自己的一切,我有怕心,向邪恶交出了大法书及磁带,还烧了一部份书和师父的法像,不敢出来证实大法。因为我深知邪党在历次运动中的凶狠与毒辣,所以我有两年多没有学法、炼功。这时同修看到我掉到常人中了,告诉我赶快回来,跟上正法進程,我这才慢慢的又回到大法中来。看来《明慧周刊》上的文章《帮助同修走出死关》后,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天大的罪。这都是自己学法不深与怕心太重造成的。我不能一错再错,我要抓住机缘,做好三件事,走回修炼中来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助师正法,同回家园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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