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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芬 我是97年得法的,通过学法身心受益。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,我到北京去证实法,被恶警绑架,劳教了3年。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,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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