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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腊梅、晏伏秋、张新民 我们在 2009年3月2日晚遭绑架,被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在放回我们的那天,邪恶说我们违反了21条,要我们签字。当时我们有执著回家的心,又不知道21条的内容是什么,就懵懂的签名回家了。回家后我们才猛醒,这难道不是配合了邪恶吗?真是后悔万分。严正声明:我们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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