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丽艳
零四年被非法绑架,被非法关進看守所,出卖了同修,而且还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5/1989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