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红霞
我于2008年4月22日被当地邪恶绑架到当地看守所,违心的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5/1989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