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正华
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被非法抄家。在监狱,写了“x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5/1989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