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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法民 由于怕心,交了大法的书籍、录像带、师父的法像,还烧坏了大法资料,等等。还在县电视台作了“检讨”。在7月20日晚上在县公安局被非法关押时,在所谓的“五不准”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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