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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法民

    由于怕心,交了大法的书籍、录像带、师父的法像,还烧坏了大法资料,等等。还在县电视台作了“检讨”。在7月20日晚上在县公安局被非法关押时,在所谓的“五不准”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6/1990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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