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智武
在单位读过别人写的不利大法的稿子。在劳教所邪悟过,在监狱写过“在监狱不炼功”,在犯人写的“思想汇报”上签过字。声明:以上的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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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6/1990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