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艾兰英
1999年7月22日邪党迫害法轮功,逼迫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签了字,过后我知道自己做错了,不该配合他们,声明: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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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6/1990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