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彩萍
零六年七月份,我儿子被恶警绑架到公安局,晚上送拘留所,恶警到我家,要我签名。我当时签的名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6/1990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