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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明芳 我是97年得法的。由于对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,在个人修炼中基础没有打好,对正法认识不清,常人心重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下“三书”。现在我决心跟上正法進程,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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