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小琼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能做到时时刻刻“以法为师”,在遇到磨难时不能向内修,而是向外求。在99年7月20日的高压下、在家人的压力下,由于怕心和好奇心的驱使,以至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做出了有损大法和大法弟子形象的事。经过学法修心,我现在认为,作为大法弟子,在任何压力下,都要为大法负责,为社会负责,为天下众生负责,怎么能在别人问我炼没炼功时,就说违心的话呢?这是极度的不负责任的。后又烧了单页经文等,做出了有损大法和大法形象的事。我现在深深的痛悔,特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律作废。并从今以后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元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2/23585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