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帮俊
3月24日,在邪恶的派出所及乡干部“回访”时,回答了“没炼法轮功”,并在记录上签字和按了手印;而且按邪恶的要求做了指纹和掌纹记录。以上所有向邪恶妥协的丑行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定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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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7/199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