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良英
在修炼过程中,由于几次被抓,被迫害,進监狱后向恶警签了字,现声明以前签的字统统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7/199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