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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金兰、张春华

    我是98年5月份得大法的,99年7.20法轮功受到邪党的严重迫害,当时我被吓住了,做了万不该的事情:毁了一套师父的济南讲法带和一本《转法轮》,把师父的法像和书的封面取下,把书的里面和废报纸一起卖掉了。更痛悔的是,我还毁掉了一张师父的大法像,还有我母亲的那一张大法像也给毁了。事情过后我非常悔恨,感到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要痛定思痛,加倍做好师父给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一切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8/1991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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