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桂珍
二零零八年,当地派出所把我儿子叫去,强迫他在“保证今后不让妈妈炼功”的东西上签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18/1991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