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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宝兴 在2001年12月份,邪恶迫害的两年半多的时间里,我被无理的视为“重点对象”。由于自己对老师新经文学得不深,没有摆正正法时期和个人修炼的关系,顺从了邪恶。在警察的询问笔录中(虽然笔录和个人说的不一致)违心签了字,写了保证,痛悔不已。给大法和自己正悟修炼造成了污点,特此声明所答所写全部作废。今后“坚修大法心不动”(《见真性》),弥补过失,不辜负老师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2/235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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