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兰云
7.20时,单位领导经常找我谈话,填表、办班。我违心的交出一本《中国法轮功》和几张经文。声明:以上的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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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0/1993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