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梅
二零零五年七月份,被恶警绑架到刑警队。非法逼供下,签了字。九月份又被骗去,又签了字。给大法抹黑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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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0/1993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