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清
在派出所、拘留所恶党的逼迫下,家人写了“保证书”之后,逼我签字、按手印,全部作废。我要弥补过错,做一名实修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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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0/1993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