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娟
以前做的“不炼功”的表态和一切所签的字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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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0/1993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