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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兴艳

    我是九九年一月份得法的,得法不久迫害就开始了。由于学法不深和根本执着心不去,我做了许多修炼人不该做的事,稀里糊涂的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刚开始迫害时,派出所叫我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字,我就顺从的签了字。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左右,同修们去北京证实法,我也抱着一颗不走出去就不能圆满的心去了。到北京之后,看到那种气氛,我转了几天就回家了。到家后,一个外地同修把我说了出来,我被叫到派出所,承认了此事。为了开脱,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做了出卖佛法的蠢事。二零零一年七月,邪恶闯入我家,搜出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新经文,还有炼功磁带,并把我非法拘留,要送我去劳教。这期间,同室的一个常人代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在上面签了字。二零零二年九月,邪党办洗脑班,扬言不放弃信仰就送去劳教,为了不被劳教,我又一次利用了派出所带队的代我写了“体会”和“保证”。在受迫害的这些年中,由于害怕,我将大法书存放到常人家,结果丢失了师父的一套法像,藏坏了一本小《转法轮》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这些年在受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者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1/1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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